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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调查的情况看,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单位对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比较重视,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药品管理法》逐步深入人心,药品的质量逐步提高,基本上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1.抓宣传,提高全民药品法律意识。一是充分发挥了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先后在广播、电视台播放新《药品管理法》全文及药品管理有关知识;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分别发表了电视讲话;
一是制作专题片在电视上连续进行播放。二是印发了药品管理法汇编,药政有关宣传资料,利用逢场天在街头进行宣传,接受群众咨询。三是展示假劣药品、器械,让群众识别。四是药监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针对存在的问题面对面地向法人或药品从业人员宣传新《药品管理法》有关内容,帮助他们增强法制观念。五是举办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班。通过广泛宣传,增强了广大群众,特别是药品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药品管理知识,为全面贯彻实施新《药品管理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2.抓检查,严肃查处假劣药品,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3.抓药品的管理,规范药品经营秩序。一是加强了对药品经营者的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放《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二是医疗单位、经营企业建立了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管理。
4.抓配合,增强执法力度。工商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中关于药品广告的规定强化了对药品广告的管理,对药品广告实行了发布登记备案制;物价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对部分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价格进行了检查,纠正了部分值价不符的药品价格;公安部门积极配合药监局,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对违反《药品管理法》情节严重的制假者,假药销售者依法进行了处理;卫生主管部门配合药品监督部门,加强了对医疗卫生单位药品和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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