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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电动自行车没有做统一规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7

    怎样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多的、更适应个性化需求的交通方式,这也是市民所关注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于电动自行车,全国没有做统一规定,是禁是限是放,各地做法不同,厦门也经历了这个过程。从交通管理者和交通安全的角度看,很多同志认为应该禁,但作为一种出行方式,是否应该彻底禁止,对于群众这方面的需求能不能给予满足,交通部门不能不有所考虑。所以最后经过充分讨论,厦门决定采取第三种方式,在禁放之间走一条“限制”的路,既满足社会大众对这种交通方式的需求,又保障最广泛的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与便利。但随着城市的发展,中心城区的扩张,为了保障中心城区市民的出行安全,优化道路交通,今后对电动自行车的限行只会越来越严格。

    电动自行车“限行”后,一些车主考虑最多的是买来的电动自行车该如何妥善处理。部分限行区内的市民已把电动自行车处理掉;而另一部分人则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有一天对电动自行车的限行可以放开。市交警支队交管处处长林祥兴日前透露,电动自行车的限行今后只会越来越严。

    据厦门市交警支队交管处处长林祥兴日前在“2006年厦门市十大民生事件评选揭晓暨座谈会”上透露,近两年来电动自行车的数量不断增加,在各种交通方式中,电动自行车是安全隐患最为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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