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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许可期限制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9
《行政许可法》第42~45条规定了许可期限制度。许可期限制度的意义主要有三:其一,保障行政效率,防止“一个审批半年难见音讯,一个许可两年不见回复”的现象;其二,保障申请人的权益,防止无限期的许可把市场主体拖垮、拖死;其三,减少许可成本。无限期的许可可能加大行政和行政相对人两方面的成本,特别是相对人的成本,除了时间、精力和正常费用的成本外,相对人往往还要支出各种“活动”成本。因此,《行政许可法》设定许可期限制度对于实现行政许可立法目的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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